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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

    問題 4: 有關義務役官兵及替代役役期有無延長之規劃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0-12-28 11:20 承辦單位:杉林區公所
    回答:
    經內政部役政署97年7月3日役署徵字第0970010492號函示:義務役役期已至97年1月1日起凡服役滿一年(含軍訓課程折算)即可辦理退伍,目前無調整役期之規劃。


    類別:兵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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