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補助對象:本市依法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公司、商業或工廠。 (二)災損事實:符合淹水救助規定且有營業事實。 (三)補助額度: 1、淹水50公分以上:1.5萬元慰助金。中央加碼補助2萬元由本局另造冊提報。 2、淹水50公分以下:1萬元慰助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