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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14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,申請優先入營、延緩入營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」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4-16 17:19 承辦單位:杉林區公所

    優先入營:申請期間自114年5月9日上午10時起至114年6月9日下午5時止。
    延緩入營:
    陸軍:114年7月1日上午10時至114年11月28日下午5時。
    海軍艦艇兵、海軍陸戰隊及空軍:114年7月1日上午10時至114年10月31日下午5時。
    未提出前二項申請,或申請未經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役政單位審核確認者,於「優先入營」役男徵集完畢後,再接續徵集。

    類別:民政課
    上版日期:114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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