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壓氣瓶使用日漸增多,目前17公升以下之高壓瓶罐,如:定型液、防曬噴霧、髮膠噴霧、殺蟲劑、噴漆、空氣清新劑、防腐蝕劑、除臭劑、潤滑劑…等,係屬本署公告應回收容器「金屬類」。過去偶有發生民眾未妥善分類回收,可能將其當成垃圾廢棄垃圾壓縮車,以致疑似造成意外事件。
加強宣導民眾回收高壓氣瓶前,先確認已經使用完畢,並將垃圾資源分類後,獨立打包並標示「內有高壓瓶」警語後,交付正確回收管道進行回收,並確實做到「完、包、警、收」4步驟。
同步配合特定節日前後或特定營業使用場所(美容業等),有大量高壓氣瓶(如瓦斯罐)使用後排出廢棄可能,加強宣傳民眾配合回收,以避免被丟棄於垃圾壓縮車因壓縮而發生意外風險,確保民眾倒垃圾及基層清潔隊員作業時安全。